110学年度第1学期教育部补助技专校院开设东南亚语言课程案
一、 依教育部补助技专校院培育东南亚语言及产业专业人才计画申请要点办理。
二、 依上开要点第3点、第4点及第6点规定,教育部补助原则为每校申请以4班为原则。每班修课学生人数为20人以上者,每班补助经费以新台币10万元为限;修课学生人数未满20人者,不予补助。获补助之班级,学校应提列教育部补助经费10%以上之配合款,总经费应将教育部补助经费及学校配合款分开编列叙明。学校于确实开课且修课学生人数符合前开规定者,得向教育部申请补助经费。
三、 若有申请意愿之学校,请于110年10月8日(星期五)前函报以下文件,并分别寄送纸本各1份至教育部技职司与提昇台湾技职教育国际化工作小组(国立台北科技大学):
(一)经费申请表,如学校申请补助班数超过1班,请以校为单位汇整1份经费申请表。
(二)110学年度第1学期技专校院开设东南亚语言课程统计表、课程大纲(含课程名称、每周教学进度、修课人数名单,可依各校格式提供)请寄至acexch@ntut.edu.tw。
四、 如有相关疑问,请洽提昇台湾技职教育国际化工作小组-刘小姐,02-2771-2171#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