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110年全球杰出侨生校友选拔」活动事
一、 中华民国侨生政策实施近70年,培育超过16万毕业侨生校友,为各国及侨社培育无数人才,侨生校友在各工作领域上均有杰出成就,认同中华民国台湾,热心服务同侨,协助本会推动侨务政策,功不可没。侨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将扮演槓杆支点角色,增进侨生校友与毕业母校互动连结,并推广台湾高等教育优势,爰办理「110年全球杰出侨生校友选拔」活动,以表扬杰出侨生卓越成就,鼓励莘莘学子见贤思齐。
二、 为广征各界杰出侨生校友,本案选拔方式说明如次:
(一)类别:
1、侨务贡献类:侨居海外协助推动侨务工作,对增进国家利益、提昇国家形象有具体事蹟足资表扬者。
2、企业工商类:自行创业或经营企业有显着成就者。
3、社会公益类:投入公益活动,发扬美德,造福人群,为社会肯定者。
4、公共事务类:从事公共事务,增进公共福祉,有具体事蹟或优良事蹟足资表扬者。
5、学术成就类:从事学术研究,在其专业领域表现杰出,有卓越贡献者,或曾获国内外具崇高声望奖项。
6、文化体育类:在文学、艺术或体育等领域,有特殊表现或曾获国内外专业奖项。
(二)由驻外单位及国内大专校院协助推荐人选,每单位每类别至多推荐1名,推荐单位:
1、驻外单位:各国推荐人选先经外馆初核,各地区覈实推荐报送名额至多6人。辖区初选推荐单位:
(1)侨务委员会立案之126个留台校友组织。
(2)经驻外单位评估纳入推荐之海外侨团。
2、国内大专校院。
(三)遴选方式:
1、侨务委员会组成11人「全球杰出侨生校友遴选小组」,置召集委员1人,委员10人,并办理遴选会议。
2、每类别名额当选名额3人,得从缺。
(四)表扬当选人方式:
1、回台公开表扬、颁发当选证书及奖座。
2、回台公开表扬时安排晋见政府首长及参访学校行程。
3、得酌情况,由我驻外各国大使于当地代表表扬。
4、撰拟当选人成功经验短文(中文与当地语言)刊登网站。
5、录制当选人成功经验短片(当地语言)刊登网站。
6、邀请当选人返毕业母校分享成功经验。
(五)本案将于8月公布遴选结果,依遴选结果另案洽邀当选人接受公开表扬,预计于10月底办理公开表扬大会。
三、 检送「侨务委员会110年全球杰出侨生校友遴选资料表」乙份,请协助推荐杰出侨生校友人选,并填复附表,表件及相关参考资料请于本(110)年4月底前函送到会(电子档请并寄承办人),以办理后续遴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