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效期6个月以上之护照;并影印含照片之护照基本资料页。
2. 签证申请表(请上领务局或驻外馆处网页填写并下载打印具条码之申请表。另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亲自签名以确认申报内容属实。);
3. 申请表上必须黏贴两吋照片两张,照片必须是最近6个月以内所拍摄、背景为白色的彩色照;
4. 学校出具之入学许可或通知书
5. 国外最高学历证件及成绩单,所持学历证件倘非中文或英文,须先翻译为中文或英文译本,连同原持学历证件并经驻外馆处验证或由侨务主管机关指定之单位核验;
6. 最近3个月内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须由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指定之国内体检医院出具,或由国外合格医院出具,国外文件须翻译为中文或英文,并须经驻外馆处验证,健康检查项目须符合该署「健康检查证明应检查项目表(乙表)」之规定。
7. 财力证明:提供本人或三等亲(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出具财力证明、汇款证明、奖学金证明;非本人之财力须另缴附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