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生学业辅导补助 经费建议于每学期 开学前 (2 月、 8 月初 核拨,俾利课业辅导 规划事宜。 依据「教育部补助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办理侨生学 业辅导实施要点」第 4 点第 3 款规定 学校办理 学业辅导应于每年 3 月 20 日及 10 月 20 日前 函 报 提出申请。 教育 部 特于 每年 1 月及 8 月函知 提 醒 各校申请 补助 建议学校提早 作业报部 ,俾 于 每学期开学前核拨补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