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學業輔導補助 經費建議於每學期 開學前 (2 月、 8 月初 核撥,俾利課業輔導 規劃事宜。 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僑生學 業輔導實施要點」第 4 點第 3 款規定 學校辦理 學業輔導應於每年 3 月 20 日及 10 月 20 日前 函 報 提出申請。 教育 部 特於 每年 1 月及 8 月函知 提 醒 各校申請 補助 建議學校提早 作業報部 ,俾 於 每學期開學前核撥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