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生伤病医疗保险
- 依据:侨务委员会「侨生伤病医疗保险作业要点」、年度承保侨保公司函办理。
- 对象:初次抵台求学的侨生,未符合加入台湾全民健保资格者(含港澳生及海青班学生)。
- 保费:抵台入学后起算 6 个月时间(自行负担580元)。
- 就医规定:侨保效期内需前往就医的同学,需先自行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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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国泰人寿理赔事宜,务必提供以下资料,缺一不可喔!
- 理赔申请书
- 医疗诊断书
- 医疗收据
- 居留证影本
- 银行或邮局帐户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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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项目只限必要的医疗(如发烧、肠胃痛等疾病),矫正牙齿、健检、施打疫苗…等不能申请,理赔金额规定如下:
- 门诊:收据实支实付,每日1,000元为上限。
- 门诊医疗手术:收据实支实付,7,000元为上限。
- 住院:12万元内依收据实支实付,但病床一律以三等病床为限
- 建议同学们要自行存留收据及诊断书的影本资料,并清算已垫付的金额,以防突发文件遗失的状况。
- 送国际事务处综合业务组转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侨保效期期满,尚未符合参加全民健保资格者,应自费参加医疗保险,就医规定同侨保,至符合参加全民健保资格。
- 请参阅侨生伤病医疗保险作业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