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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 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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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僑務委員會「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年度承保僑保公司函辦理。
  • 對象:初次抵臺求學的僑生,未符合加入臺灣全民健保資格者(含港澳生及海青班學生)。
  • 保費:抵臺入學後起算 6 個月時間自行負擔580元)。
  • 就醫規定:僑保效期內需前往就醫的同學,需先自行付費。 
  • 相關國泰人壽理賠事宜,務必提供以下資料,缺一不可喔!
    1. 理賠申請書
    2. 醫療診斷書
    3. 醫療收據
    4. 居留證影本
    5. 銀行或郵局帳戶影本
  • 理賠項目只限必要的醫療(如發燒、腸胃痛等疾病),矯正牙齒、健檢、施打疫苗…等不能申請,理賠金額規定如下:
    1. 門診:收據實支實付,每日1,000元為上限。
    2. 門診醫療手術:收據實支實付,7,000元為上限。
    3. 住院:12萬元內依收據實支實付,但病床一律以三等病床為限
  • 建議同學們要自行存留收據及診斷書的影本資料,並清算已墊付的金額,以防突發文件遺失的狀況。
  • 送國際事務處綜合業務組轉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 僑保效期期滿,尚未符合參加全民健保資格者,應自費參加醫療保險,就醫規定同僑保,至符合參加全民健保資格。
  • 請參閱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