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U

:::

转知文化部办理110年度「青年文化园丁队-台湾青年至东南亚纽澳交流合作补助」专案征件

  • 2021-04-12
{{Alt_title}}

一、 依据文化部110年4月1日文交字第1103009277号函办理。
二、 为推动文化新南向,鼓励青年艺文人才从事国际文化交流 活动,文化部新颁「文化部补助文化团体及个人从事文化交 流活动处理要点」,规划执行要点九(四)「台湾青年至 东南亚纽澳交流合作补助」,自110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 止展开征件(邮戳为凭)。
三、 检附本案补助要点与征件新闻稿,详情请参考文化部奖补助 资讯网(https://reurl.cc/OXDObg)。
四、 本案联络人请洽文化部文化交流司亚洲及太平洋科馀小姐,电话:02-8512-6734,电邮信箱:alice051@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