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送「侨外生留才方案资讯—毕业侨外生在台工作说明」1份,请本校妥处运用,请查照 2022-06-28 一、 依据劳动部111年6月17日劳动发管字第1110510237号函办理。 二、 依就业服务法相关规定,现行开放雇主得聘僱外国人在台从事专业工作、中阶技术工作及基层体力工作;取得我国副学士以上学位侨外生,除可从事中阶技术工作外,另得依侨外生评点制免除工作经验及薪资等必要条件,从事专门性或技术性工作,请本校加强宣导侨外生后续留台工作方案,吸引侨外生来台就学。 111010004968_A09000000E_A09000000E_1110061074_senddoc2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