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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海外留游学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契约查核」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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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5条及第17条规定办理。
二、 教育部106年度海外留游学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契约查核结果,依查核作业要点时程订于107年4月30日于教育部「海外留游学资讯万花筒」网站公告。(网址:https://studyabroadinfo.moe.gov.tw/default.aspx,点选「海外留游学业者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