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110年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選拔」活動事
一、 中華民國僑生政策實施近70年,培育超過16萬畢業僑生校友,為各國及僑社培育無數人才,僑生校友在各工作領域上均有傑出成就,認同中華民國臺灣,熱心服務同僑,協助本會推動僑務政策,功不可没。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將扮演槓桿支點角色,增進僑生校友與畢業母校互動連結,並推廣臺灣高等教育優勢,爰辦理「110年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選拔」活動,以表揚傑出僑生卓越成就,鼓勵莘莘學子見賢思齊。
二、 為廣徵各界傑出僑生校友,本案選拔方式說明如次:
(一)類別:
1、僑務貢獻類:僑居海外協助推動僑務工作,對增進國家利益、提昇國家形象有具體事蹟足資表揚者。
2、企業工商類: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顯著成就者。
3、社會公益類:投入公益活動,發揚美德,造福人群,為社會肯定者。
4、公共事務類:從事公共事務,增進公共福祉,有具體事蹟或優良事蹟足資表揚者。
5、學術成就類:從事學術研究,在其專業領域表現傑出,有卓越貢獻者,或曾獲國內外具崇高聲望獎項。
6、文化體育類:在文學、藝術或體育等領域,有特殊表現或曾獲國內外專業獎項。
(二)由駐外單位及國內大專校院協助推薦人選,每單位每類別至多推薦1名,推薦單位:
1、駐外單位:各國推薦人選先經外館初核,各地區覈實推薦報送名額至多6人。轄區初選推薦單位:
(1)僑務委員會立案之126個留臺校友組織。
(2)經駐外單位評估納入推薦之海外僑團。
2、國內大專校院。
(三)遴選方式:
1、僑務委員會組成11人「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遴選小組」,置召集委員1人,委員10人,並辦理遴選會議。
2、每類別名額當選名額3人,得從缺。
(四)表揚當選人方式:
1、回臺公開表揚、頒發當選證書及獎座。
2、回臺公開表揚時安排晉見政府首長及參訪學校行程。
3、得酌情況,由我駐外各國大使於當地代表表揚。
4、撰擬當選人成功經驗短文(中文與當地語言)刊登網站。
5、錄製當選人成功經驗短片(當地語言)刊登網站。
6、邀請當選人返畢業母校分享成功經驗。
(五)本案將於8月公布遴選結果,依遴選結果另案洽邀當選人接受公開表揚,預計於10月底辦理公開表揚大會。
三、 檢送「僑務委員會110年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遴選資料表」乙份,請協助推薦傑出僑生校友人選,並填復附表,表件及相關參考資料請於本(110)年4月底前函送到會(電子檔請併寄承辦人),以辦理後續遴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