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國學生申請來臺大專校院就讀,依外國學
生來臺就學辦法第 7 條規定,應於各校院指
定 期間,檢附入學申請表、學歷證明文件、足
夠在臺就學之財力證明,或政府、大專校院或
民間機構提供全額獎助學金之證明及申請學
校所規定之其他文件,逕向各該校院申請入
學,經審查或甄試合格者,發給入學許可。
2. 已在臺就讀大學部 之外國學生,依外國學生
來臺就學辦法第 4 條規定, 於完成申請就學
學校學程後,除申請碩士班以上學程,得逕依
各校規定辦理外,如繼續在臺就學者,其入學
方式應與我國內一般學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