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居地的汽機車駕駛執照,是否可以直接申請轉換臺灣的汽機車駕照。 持有外國政府、大陸地區 、香港或澳門所發 有效之正式駕駛執照(證)並取得經許可停 留或居留 6 個月以上之證明(件)者,得於 入境之翌日起依平等互惠原則免考換發同等 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但持有該有效之正式 駕駛執照者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時,得免考 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