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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生加入 健保 作 業 能否直接與移民 署系統 整 合 符合資 格者 自動 加保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1.
按健保相關規定略以,投 保單位應於保險對象
合於投保資格之日起為其辦理參加健保,且因
僑外 生均需連續在臺居留滿 6 個月始可參加健
保,等待期間因無法立即知悉學生的學籍狀況
是否在學、休、退學等 及就讀學校變化,為
免加保有誤,依規定仍應由投保單位申報加保
事宜。
2.
另便利學校為所屬僑外 生辦理加保作業,健保
署已與移民署雲端資料介接,並依該署提供之
外籍人士居留及入出境資料,於健保多 憑證承
保網路作業,提供僑外 生單筆或批次的參考加
保日查詢功能, 請學校多加利用。
內政部移民署
移民
署每日會將核准在臺居留或廢止居留之外
來人口 包括外國人、港澳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
籍國民 名冊傳送至衛生福利部自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