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 清寒 僑生 助 學 金 是 否可以 同時 申 請其他 獎學金。 依據「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 學金要點」第 3 點第 2 項規定,已依其他規定 領 取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助學金者,不 得重複申請本助學金,非政府預算提供之其它獎 助學金,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