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生需報名核准後才可入境,倘因不可抗力情況,需重新發文給同學,需否等教育部新的核准文號再重新發文?如學生已取得出入境證是否還需要再更新? 學生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入境,本部將先行撤銷此筆名單,學校需重新提報預計來臺學生名冊,經本部核定後,學校再依新核定函號重新製發入境許可證明給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