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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證通知的 E mail 下方是否可 以 新增 勞動部的 聯絡方式 ,並註 明文件寄出的工 作時間或是實際 領件時間以學校 公告為準之類的 文字。

勞動 部所核發之工作許可或退補正案件說明
函,均已載 有該案承辦人之聯絡電話,如有相
關問題可逕向承辦人洽詢。至建議該 部寄送
之 E mail 通知內容新增文件郵寄時間或是加
註實際領件時間以學校公告為 準的文字部
分,勞動部「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
(https://ezwo rktaiwan.wda. gov.tw/) 業提
供申請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歡迎多加利用,並
請學校協助宣導工作許可寄 發有郵寄在途期
間之限制,惟有關上開建議,勞動部將錄案研
議。另勞動 部於 109 年 1 月 1 日推動工作許
可 函電子送達措施,只要約定同意以電子公
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於該 部以電子郵件
通知核發工作許可函後,就可於「外國專業人
員工作許可申辦網」
(https://ezwp.wda.gov. 立即領取及列
印使用,快速又便利,歡迎宣導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