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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僑外生留才方案資訊—畢業僑外生在臺工作說明」1份,請本校妥處運用,請查照

  •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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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勞動部111年6月17日勞動發管字第1110510237號函辦理。
二、 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現行開放雇主得聘僱外國人在臺從事專業工作、中階技術工作及基層體力工作;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僑外生,除可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外,另得依僑外生評點制免除工作經驗及薪資等必要條件,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請本校加強宣導僑外生後續留臺工作方案,吸引僑外生來臺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