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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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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及第17條規定辦理。
二、 教育部106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依查核作業要點時程訂於107年4月30日於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站公告。(網址:https://studyabroadinfo.moe.gov.tw/default.aspx,點選「海外留遊學業者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