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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36條第5款規定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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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勞動部107年7月24日勞動發管字第10705092462號函辦理。 
二、 檢附勞動部來函及解釋令如附,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勞動部張小姐(02-8995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