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U

:::

侨生取得清寒证明 时已逾补助清寒侨 生健保费用申请期 限,是否仍可受理 。

各校于每月25日前均可至侨务委员会「奖学金申审暨健保补助名单报送系统」申请当月清寒侨生健保补助资格,当月即生效。如逾作业时间请延至次月进行申请,侨务委员会均会受理;如有特殊事由请电洽承办人员询问(林先生,02-2327-2816)。